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专利法 > 专利权 > 专利权无效 > 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9 12:45:0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采取了立法进行保护。那么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采取了立法进行保护。那么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八)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九)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的后果如下: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三)依照上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三、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专利的取得或者宣告无效都是要有法定事由,经过法定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理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