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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三期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07:52:10 人浏览

导读:

造成人身损害后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赔偿,了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法律知识,人身损害赔偿中有伤残鉴定三期,那么伤残鉴定三期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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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伤残鉴定三期是什么

  伤残鉴定和医学三期是我们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法律知识,在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格外重视这部分证据的收集。很多时候,伤残和三期的费用会占到我们赔偿数额的一半,如果当事人做好了这两部分,我们的诉求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学三期指的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的简称。“三期”影响到我们具体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法医对受害人的“三期”做出的鉴定,作为受害人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的同时,可以主张提出“三期”鉴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如果达不到伤残登记,仍然可以鉴定“三期”,没有伤残不等于不产生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费用。而且,在法院实务判决中,也通常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最后赔偿标准。

  二、伤残鉴定三期的赔偿标准

  一般的话现在国家规定鉴定的时限是:30个工作日。单单就检测的实验周期估计不到10小时,但是实验检测后的数据分析、报告撰写、鉴定人审核签字,以及盖章及钢印的时间也不少。三期是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有了法医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在法律实务中如果侵害人对医生的病假单提出异议的,通常会要求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

  三、交通三期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首先,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那三期是什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伤残鉴定三期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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