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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5 07:21:31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损害赔偿。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损害赔偿。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二、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

  三、国家赔偿主要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是: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其中以支付赔偿金为最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就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但是一般都不能恢复原状,所以支付赔偿金是最主要的方式。

  总而言之,如果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国家机关的损害,可以请求国家进行金钱赔偿、恢复原状和返还财产。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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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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