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6 14:33:5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法院的判决未生效之前,被害人对于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那么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在法院的判决未生效之前,被害人对于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那么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准备申诉书向相关部门递交。

  第一、申诉的时间。

  (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二)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第二、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第三、申诉的管辖,即正确的申诉主体应该向哪个部门递交申诉书。对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管辖,即不服生效的刑事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

被害人申诉

  二、打官司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打官司请律师需要多少钱,要根据案件来,不同案件有不同收费。一般来说:

  (一)按件收费。对于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二)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收费呈现阶梯状,比如10万以下部分一个收费标准,10-50万部分一个标准以此类推,然后根据所委托案件标的额分不同部分收费,最后叠加。

  三、离婚起诉程序

  诉讼离婚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具体如何起诉呢首先,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原告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起诉时,原告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材料。最后,携带上述材料去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原告交纳诉讼费,原告交完费之后,起诉程序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案件审理和判决了。

  被害人认为对判决不服的,准备申诉书向相关部门递交。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被害人申诉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