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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屋我们还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07:54:0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对房屋进行征收,国家会对拆迁户进行补偿,这时候就会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那么您知道征收房屋我们还享有哪些权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对房屋进行征收,国家会对拆迁户进行补偿,这时候就会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那么您知道征收房屋我们还享有哪些权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收房屋我们还享有哪些权利

  (一)公众意见权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听证权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三)知情权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做宣传、解释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房屋契税分类有哪些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武汉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一)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征收房屋我们还享有哪些权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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