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导读: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自然债务有非常多种类型,那么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如法律明令禁止的赌博行为,我国的《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令禁止赌博。
(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如甲乙两人打赌:下辆汽车从身边经过,如是双号则甲给乙100元,如是单号则乙给甲100元,一辆双号车从甲乙身边经过,这时乙与甲之间的产生的债务就是自然债务。
(三)法律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如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债务,这种债务原告起 诉后,法院不主动审查是否已超过法律时效,如被告提出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要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证据,否则将失去胜诉权。
(四)无法定义务而给付的债务如对法律上无赡养义务之亲属所为的扶养如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民间借贷中无约定利息,而自愿给付利息,子女对超过父母遗产部分债务的自愿清偿,坐台小姐的坐台费。此类债务如按照无效法律行为来处理,原物返还从而恢复原状,结果反而不公平。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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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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