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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9 08:10:20 人浏览

导读: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听说过公益诉讼,那么公益诉讼主要提起主体是谁呢?哦,主要是是检察院所负责,那么检察院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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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检察院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检察公益诉讼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二、检察院提请公益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

  三、检察公益诉讼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3月22日《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检察院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

  (一)民事公益诉讼——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公益诉讼——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各司其职。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检察院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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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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