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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09:15:55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专利权是受到保护的,当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时,专利也有终止的情形。那么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专利权是受到保护的,当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时,专利也有终止的情形。那么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二)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三)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二、如何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二)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三)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三、专利权终止收到通知书后还能不能恢复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终止后收到专利管理部门通知的,专利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申请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终止后收到专利管理部门通知的,专利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申请恢复。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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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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