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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私募基金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2:03:52 人浏览

导读:

私募资金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私募资金是不面向社会募集的,并且对于募集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要求。那么设立私募基金的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私募资金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私募资金是不面向社会募集的,并且对于募集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要求。那么设立私募基金的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设立私募基金的标准

  (一)名称

  1、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 股权投资股份公司”或“xx 股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定为“xx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的注册名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注册资金

  1、私募基金管理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2、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设立私募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流程

  (一)特定对象确认:一般需要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让投资者明确自身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担能力,并书面承诺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二)参与产品推介会:适当参与产品推荐会,在机构的帮助下,依据自身的能力,选择相匹配的产品。

  (三)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要明确所选产品的风险(如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自身的权益,这步略繁琐,各条款要逐句确认,相关当事人(投资者、募集机构及经办人)需签字盖章。

  (四)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近3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旨在确认是合格投资者,还要明确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拆分。(因起投最少100万,追加的资金至少10万,或是10万的整数倍)。

  (五)签约、打款:此刻,你要明确合作信息的真实性,产品的风险以及绝对是合格投资者。(协议一式三份,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各一份。打款后留好凭证并且备注资金用途)。

  (六)投资冷静期:签约之后,还有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有时候投资可能是头脑一热,在这段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第七步、回访确认:等到投资冷静期过去了,机构的非销售人员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且需要一条一条核对投资者的核心信息,投资者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一)设立需要的条件是: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总而言之,阅读完以上文章,相信您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标准有了基本的认识,私募基金一般是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设立私募基金的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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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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