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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3:28:5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申诉的权利。当然,撤诉也是我们的一种权利。在刑事诉讼中,撤诉要对是否自愿进行审查。那么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范文是什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申诉的权利。当然,撤诉也是我们的一种权利。在刑事诉讼中,撤诉要对是否自愿进行审查。那么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范文是什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范文

  书写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

  首先,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其次,写明原起诉(或上诉)案由。

  再次,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人民检察案件信息网站会将刑事案件信息公开吗?

  人民检察案件信息网站会将部分刑事案件信息公开,我国自提出“检务公开”的概念以来,检务公开制度建设经历了初步规划、探索发展、全面公开三个发展阶段。实践证明,推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满足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是积极顺应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必然要求。

  为规范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案件信息在互联网的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明确了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部门,主要有两种公开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一是通过检务公开大屏幕或者公开栏进行公开,在检察机关办公楼内显示屏发布本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如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撤销案件通知书等;二是通过互联网站进行公开,按照高检院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终结性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也应同步公开。

  向特定受众公开,一是对案件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可以到案件管理部门查询办案流程及办案期限。二是对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目前对律师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的是案管大厅查询、电话查询及互联网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律师只需提交三证即可获得所代理案件的受案时间、办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

  三、刑事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吗

  刑事案件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具体体现是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作出的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通过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

  首先,该条规定承认了案件合并审理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赋予了我国法院对一人犯数罪进行合并审理(客观合并审理)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进行合并审理(主体合并审理)的合法性;

  其次,这一规定承认了多种合并审理类型的存在。数罪并罚和共同犯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除此之外,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其他合并审理的内容,法律在此进行了总括性的规定;

  最后,本条规定了不同级别法院之间的案件合并审理方式。

  对于撤诉,一般法院都会进行自愿性审查,如果对方非自愿,法院是可以不允许撤诉的申请。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刑事案件撤诉申请书范文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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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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