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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的价格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8 18:43:5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家公司的转圈想要转让的时候,是需要将股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他人才可以。那么股权转让中的价格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家公司的转圈想要转让的时候,是需要将股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他人才可以。那么股权转让中的价格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权转让中的价格如何确定

  (一)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二)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三)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转让工商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1)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2)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1) 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2) 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3)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4)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注意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应当将股权受让方列为第三人。

  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注意事项:

  1、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

  2、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七)股权转让工商办理流程

  第一,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也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第二、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有章程的话,可以制定章程修正案)。

  第三、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如果为首次召开股东会的话,制定首次股东会决议)

  第四、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一式两份)

  第五、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第六、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第七、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税

  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转让中的价格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的转让价格根据公司自身股价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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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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