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侵权如何取证
导读:
名誉权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在网络上恶意诋毁、辱骂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那么网络名誉侵权如何取证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证取证
民诉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故公证书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最为有效的证据。从收集证据的方式上看,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取证主要在网上进行,需要对大量的具有证明作用的网上信息进行固定和保存。当事人采取公证取证的方式是要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由公证机关对涉及网络上相关信息逐一打印并将取得证据的过程予以详细记录,形成一份客观完整的公证书。公证取证时,如果遇到图形、图像等声像文件,还需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加以固定,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客观性。
(二)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证据
公证取证方式并非万能,随着互联网向更深层次和更广泛发展,当事人自行取证和公证取证会碰到更多不可预料的阻碍。为此,笔者认为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协助调查取证义务。网络服务商为其用户上网后的信息流通提供技术支持,因此用户在网上传播的信息总会经过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并留下记录。这应当是网络著作权案件中最主要、最可靠的证据来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当著作权人确有证据证明被侵权,并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请求时,网络服务者有义务向权利人提供侵权行为人在网络上的注册资料。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但笔者对此规定认为不妥当,该司法解释有行使行政权之嫌,在现实中难以执行。因为司法解释不属于行政法规,不能作为强制性行政规定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著作权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向著作权人提供证据的行为,法院也是爱能莫助。另外服务商也没有向非法定机构提供证据的义务。对此,笔者认为对于该类证据取得应当是在诉讼中,经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或法院根据案件自行决定由法院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提供证据,网络服务商有协助法官调查取证的义务,如果不协助或不能提供则人民法院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这里,“侵权行为地”一词有了新的含义。
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地”是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大致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范畴。当以上两地都难以确定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等于把“侵权结果发生地”视为侵权行为地,此时就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了。可以看出,该《解释》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原则是以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例外。
通常来说,名誉损坏赔偿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权的场合、手段、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通常理解,这两款规定的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间接侵权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诋毁他人的行为也需要承担责任,在进行诉讼前进行公证取证或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证据即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网络名誉侵权如何取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的技术发展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同时,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网络的管理制度不是很完善,就会因为操作网络的人良莠
随着网络的愈发普及,上网人数增多,网络侵权案件也随之增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
核心内容:名誉权随着发展进入了网络,那么网络的名誉权被侵犯具有哪些明显的行为特征的呢?需要如何进行了解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
名誉侵权管辖岂能游离在法律之外来源:《中国工商报》大潮周刊-第3版各版要闻作者:谷辽海发表时间:2005年7月27日星期三“蹊跷,蹊跷,真蹊跷,肠子长在肚皮外”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