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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6 07:47:49 人浏览

导读:

强制执行是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定程序。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可以申请异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强制执行是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定程序。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可以申请异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几种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三)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四)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

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最短期限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三、我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可以申请异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未提,且拒不执行判决,那便是违法行为了。如果对强制执行过程中,某个或者某些人的行为有所异议,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或上级法院提出投诉。

  法院执行局对于被执行人,也是有着自己的相关办法,来确保一定追回相关的钱款,来保证相关人的利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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