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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9 09:05:1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的发明创造,往往是会选择按照规定申请专利的,那么你知道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的发明创造,往往是会选择按照规定申请专利的,那么你知道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号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有:保护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算起的。进步不同: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审批程序不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的周期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二、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授权的三个必备条件

  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显著地进步,是指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的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不仅仅包括产品,同时也包括将能量由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方法。注:审查员在审查时,首先审查的是实用性,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三、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区别的相关知识,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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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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