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是什么意思
导读:
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双方无法自行进行处理的话,一般都是会要求交警来进行公正处理的,那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是在发生财产损失或轻微的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均无异议,并且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1名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的程序。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在于简易程序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以应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简单道路交通事处理程序。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进行交通事故的简易处理的时候,一般也是需要有相关公职人员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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