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导读: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要求来进行处理的,这个时候也是需要对时间方面有一定概念的,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复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有关机关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为交通事故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复议的相关知识,在对交通责任分配不符的话,提出复议,相关机关在收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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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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