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事故赔偿 > 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

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1 12:01:19 人浏览

导读:

在生产过程中,人民的安全始终是放在第一位,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存在不少的安全事故,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人民的安全始终是放在第一位,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存在不少的安全事故,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怎么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三、安全事故如何认定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分几类的相关知识,安全事故等级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这四种,具体是根据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确定的,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