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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3 23:24:58 人浏览

导读:

合伙企业一般来说是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虽然也能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和法人还是有明显差别。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一般来说是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虽然也能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和法人还是有明显差别。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

  (一)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二)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四)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五)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六)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七)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

  (八)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九)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十)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清算财产分配的规定不一样。

  

  二、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大量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但是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存在着实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一)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二)法律地位不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三)内部关系不同: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四)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不同: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五)对债务的承担责任不同: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合伙关系

  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法官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判断:

  (一)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书面合伙协议是当事人间合伙关系的直接证据,书面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人的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规定,合伙人在协议上签字合伙即告成立,不以合伙人是否已出资为成立条件。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立刻出资多少钱,合伙作什么生意,但又约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在合伙期满后负责经营的一方返还另一方的出资并支付利息。显然,这种书面协议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登记的,反映出为合伙组织实体和合伙人、出资数额等情况的,应认定当事人间有合伙协议,因工商登记能够反映合伙成立时的初始情况以及变更等情况。

  (三)是否有口头协议。

  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在法律上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合伙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允许有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法官对口头合伙协议的认定应持慎重态度,对当事人有关合伙的陈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及证明内容等情况应严格审查,对存在矛盾不能合理解释的,不宜认定为有口头协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伙企业建立以后,一定要维持好合伙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走得长远。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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