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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退回贿赂现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2 11:57:21 人浏览

导读:

贿赂行为是我们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它极大的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的人为了办事便利或者为了晋升,给能够给自己提供帮助的人送现金。那么,在贿赂行为被发现以后,如何退回贿赂现金呢?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处罚呢?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贿赂行为是我们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它极大的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的人为了办事便利或者为了晋升,给能够给自己提供帮助的人送现金。那么,在贿赂行为被发现以后,如何退回贿赂现金呢?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处罚呢?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一、如何退回贿赂现金

  已经贪污,即便是及时、主动退回受贿款,一样是违法犯罪。此时应当将贿赂现金依法上交给有关机关。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

  (一)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三、商业贿赂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上述(2)、(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四)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如何退回贿赂现金的法律解答。已经贪污,即便是及时、主动退回受贿款,一样是违法犯罪。此时应当将贿赂现金依法上交给有关机关。对于此种行为我们应当严惩,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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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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