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
导读:
工作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那么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工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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