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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6 12:34:56 人浏览

导读:

现在诈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人可能会冒充公安机关的人员,或者是利用电信网络来进行诈骗,那么对于这种诈骗行为来说,如果存在诈骗行为的话,应该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诈骗形式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现在诈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人可能会冒充公安机关的人员,或者是利用电信网络来进行诈骗,那么对于这种诈骗行为来说,如果存在诈骗行为的话,应该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诈骗形式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诈骗形式有哪些

  诈骗的主要形式:

  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

  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

诈骗形式有哪些

  二、诈骗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达成谅解)造成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二)(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四)(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庭审阶段程序

  (一)(回避)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诉讼权利/人格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质证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四)(质证环节)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六)(遵守庭审规则)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诈骗形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我们对于那些不明来历的短信和电话也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他人诈骗。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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