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导读:
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其中难免也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摔伤等,虽然学校按道理是应该对学生的健康负责的的,但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有了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在校内骨折由学校或学生自行负责。学生在校内骨折,学校尽到了劳动教育、管理职责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相反,如果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骨折与学校存在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考虑受伤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下的儿童受到伤害,则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则只有在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时,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虑受伤害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学校,还是学校以外人员的伤害。
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三)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发生婚前性行为就要被剥夺受教育权。2005年9月1日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大学生不仅可以享有性权利,而且可以结婚。因此,女大学生再不会因怀孕而被学校开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大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等相关法律知识。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的责任,但是如果学生自身因素造成的伤害就得自己承担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小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若是发生了意外伤害,学校应当负责,那么小学生在学校摔伤了找谁?一般情况下是找学校。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
小学生是一个好动的年龄,一般在小学生的时候都是比较喜欢动,在游玩的时候可能会造成学生摔伤的情况,这些如果遇到都是需要去找办法解决的,所以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这个问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