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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9 08:19:32 人浏览

导读:

民商事诉讼是我们维护权益的常见方式,在法庭上通常由代理人为自己据理力争,如果委托代理人诉讼的话,需要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民商事诉讼是我们维护权益的常见方式,在法庭上通常由代理人为自己据理力争,如果委托代理人诉讼的话,需要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是亲属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不是则需要提交推荐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

    二、民商事案件缺席审理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民事诉讼法》131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哪些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哪些民事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判决、裁定: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根据本案证据材料作出判决、裁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判决、裁定: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民商事案件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订立委托合同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使代理人取得授权。委托代理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方式,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干。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商事案件委托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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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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