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重点法条解析 > 刑法法条 > 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

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5 07:31:48 人浏览

导读:

刑法的条文是十分之多的,这么多的条文就是为了囊括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的,其中307条就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这个罪也是有着自己的构成要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的条文是十分之多的,这么多的条文就是为了囊括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的,其中307条就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这个罪也是有着自己的构成要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

  “刑法307条规定的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相关说明

  本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明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从而侵害正常的司法活动。客观上表现为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本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是犯罪者本人不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是帮助当事人的其他人;与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区别,是不限于诉讼代理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307条之一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刑法307条就是与包庇罪十分类似的一个犯罪行为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