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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给过户怎么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9 07:59:29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往往我们会发现物业与业主之间或多或少都有许多的矛盾,那么遇到矛盾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呢,起诉是其中之一,那么当物业不给过户怎么起诉呢,接下来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生活中,往往我们会发现物业与业主之间或多或少都有许多的矛盾,那么遇到矛盾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呢,起诉是其中之一,那么当物业不给过户怎么起诉呢,接下来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物业不给过户怎么起诉

  法院起诉流程是: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五)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二、起诉的费用是多少呢

  费用标准: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万元-10万元的,2.5%;10万元-20万元的,2%;20万元-50万元的,1.5%;50万元-100万元的,1%;100万元-200万元的,0.9%。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刑事案件不需要缴纳费用。

  三、诉讼费用怎么承担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物业不给过户怎么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物业不给业主过户的话,首先可以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还有其他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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