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知识 > 强奸杀人什么刑法

强奸杀人什么刑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5:40:15 人浏览

导读:

强奸、杀人都属于我国日常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这类犯罪极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增加社会的恐慌,不利于我国公民的正常社会生产秩序。更多关于强奸杀人什么刑法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强奸、杀人都属于我国日常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这类犯罪极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增加社会的恐慌,不利于我国公民的正常社会生产秩序。更多关于强奸杀人什么刑法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强奸杀人什么刑法

  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应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违背妇女意志一般要以妇女反抗为根据。反抗的内容包括呼救、语言拒绝、求情、指责等,不能将身体搏斗作为认定反抗的唯一标准。现行刑法对反抗的内容和程度采取放宽态度,比如在特殊情况下,妇女不敢反抗(如行为人携带凶器实施暴力、胁迫行为,或者被害人有心脏病、脑溢血等疾病,反抗会导致自己疾病发作)、来不及反抗(例如行为人突然袭击,将被害人击打昏迷后强奸)、不知反抗(例如被害人处于昏睡或者醉酒状态)、明知反抗无用而未反抗(例如强奸行为发生在人迹罕至的场所)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失去了被害人反抗的前提,但是仍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但是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也不应认定为强奸罪。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内容有哪些

  (一)行为内容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刺杀、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二)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行为人必须没有认识到正当化事由,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即使是假想防卫,也不得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动机复杂多样,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基于报复、奸情等动机杀人,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妇女是否可以构成强奸罪主体?

  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性违背妇女的意愿而与强迫妇女与之发生性行为,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妇女违背男性的意愿与之发生性交的,也未尝不有。但是在刑法上,妇女不能成为本罪的直接、单独正犯,但可能与男子共同实施强奸行为,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同正犯。

  强奸罪剥夺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而故意杀人罪则是剥夺了公民的生命权。不同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强奸杀人什么刑法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