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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7 15:13:16 人浏览

导读: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刑事拘留,那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刑事拘留,那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是从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之日起计算。一般拘留的时间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

  二、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拘留以后一般应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批捕的期限为七日。所以,在批准逮捕之前,拘留最短期限为十日;通常为十四日;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刑诉法第89条)

  3天+7天;

  7天+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7天:多次、结伙、流窜;

  (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据以上内容可知,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七日,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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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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