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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结案后还会抓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5 17:09:35 人浏览

导读:

通常来说,刑事案件的结案相当于该案件的结束,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都应当在结案之前进行。那么在结案之后公安机关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案子结案后还会抓人吗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通常来说,刑事案件的结案相当于该案件的结束,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都应当在结案之前进行。那么在结案之后公安机关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案子结案后还会抓人吗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案子结案后还会抓人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结案后,发现有新的犯罪时,可以对被假释或者缓刑的犯罪嫌疑人重新进行抓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公安结案后还会侦查吗

  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法院冻结银行卡多久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通过本文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形如发现新的犯罪时,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再次进行抓捕。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案子结案后还会抓人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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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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