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侵占罪 > 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

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2 12:35:16 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但是有些东西是放在公共区域的,比如放在办公场所的物品,被员工私下拿走了的话,可能会构成盗窃罪,甚至是侵占罪,那么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盗窃罪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但是有些东西是放在公共区域的,比如放在办公场所的物品,被员工私下拿走了的话,可能会构成盗窃罪,甚至是侵占罪,那么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

  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二、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吗

  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实际中,构成侵占罪要满足以下的要件:

  (一)侵害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具体包括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其中,对于“数额较大”,当前法律并未明确,实践中是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事具体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当然,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同,所以具体将参照地方规定的标准。

  (三)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犯罪行为人故意,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所以,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满足以上的构成要件的,那么将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因此,单凭行为人的举动,其实很难认定犯罪。

  三、侵占罪有何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侵占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他人的埋藏物。

  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

  3、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为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拿走他人办公场所物品算盗窃吗”全部内容。如果财物价值较大,被催要后还拒不交还的,涉嫌侵占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