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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5 07:26:2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被执行人不愿意履行行政机关等相关丁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被执行人不愿意履行行政机关等相关丁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六个月时间。依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五)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的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

  根据行政强制执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已经设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法规,在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必须加以修正,如不修正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条款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同时也应当注意,一旦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就不能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方可受理、审查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未满时,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更不能强制执行。

  (三)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人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完全履行,包括了全部没有履行,也包括只履行了行政决定的部分义务。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只有3个月。

  《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3个月,其性质属于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说法,在此期间之外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是谁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的案件起因是被执行人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决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只能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制介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这也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强制执行制度和实践中的惯例。例如,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执行法”第25条规定:“因强制执行所支出之必要费用,由义务人负担之”。我国《行政强制法》第60条第1款和第2款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扣除了强制执行费用之后的其余款项再还给被执行人,这些都体现了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的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行政强行执行期限一般是在三个月左右,在超过这个期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在此诉讼的方法获得机会以及以上其他方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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