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导读:
在去进行同居的时候,对于双方来说,一般财产也是在一起进行使用的就像是夫妻一样的生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一)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民法典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与分割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分居期间出轨了,如果是出轨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重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向其要求损害赔偿。出轨一般不构成犯罪,只是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的相关知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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