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债务怎么分配
导读:
在去进行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确定好基础的一个共同财产房屋的,对这部分财产去进行分割也是最基础的,那么离婚房产债务怎么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债务的分割:
1、婚后购买房产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
2、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一方债务的,另一方不负责偿还。
房屋抵押的条件包括房屋是抵押人所有,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房屋没有被查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一)以商业用房做抵押的,授信期限长5年,且需满足商业用房已使用年限+授信期限≤30。
(二)以住房为抵押的,授信期限长为30年,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年龄+授信期限≤60,符合我行下发的《关于行业单位个人客户简式授信评级的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双优”个人客户标准的,借款人年龄+授信期限;房屋已使用年限+授信期限≤40。在此基础上结合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借款人还款能力等综合确定授信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产债务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离婚的时候,债务也是有共同部分需要承担的,这也是需要了解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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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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