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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6 08:09:00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是需要对他国的一个流行方式进行了解的,不同国家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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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对其调整规范的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公约)。该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货物质量标准、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我国于1988年1月1日加入cisg公约。依照公约规定,只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对方的所在国均是cisg公约的缔约国,首先应当适用该公约解决双方争议。但是,cisg公约的适用具有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予以排除。公约第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全部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删减或改变公约的任何规定。事实上,绝大部分案件当事人都通过选择适用公约以外的实体法排除了公约的适用。以广州法院为例,自2003年至今只有两件案件适用了cisg公约。除了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排除了公约的适用外,较少适用公约的原因还在于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了适用国际条约的条件,即只有在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情况下或者国内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考虑适用我国所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据此,即使公约国当事人之间发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又较少在我国法律与公约之间存在不同规定的方面产生争议,尤其是1999年我国《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和参考了cisg公约,许多内容与公约的类似规定十分接近,故此我国法官在确定适用法律时,更倾向于选择适用《合同法》,而非cisg公约。

  我国在加入cisg公约时对合同形式、效力两个方面声明保留,这意味着,即使适用cisg公约解决双方争议,但凡是涉及买卖合同的形式要求以及合同效力的问题,应当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审查,不能适用公约。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式证明。”我国之所以对此条声明保留,在于当时有效的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虽然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但时至今日我国对该保留并未随之声明撤回。如果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应适用cisg公约,那么仍应考虑我国的这项保留,即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四年。

  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而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的相关知识,进行国际交往的时候,往往是按照《公约》去进行处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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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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