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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2:44:09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到公司注册流程的,不同的手续所需要注意的点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到公司注册流程的,不同的手续所需要注意的点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

  (一)民法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二)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二、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

  注册资本是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只需要登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的资本总额即可。

  三、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注册资本认缴制,即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三)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有哪些好处?

  此次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

  一是去掉了台阶。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二是敞开了大门。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例如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按照原法律规定股东首期至少要缴付20万元到公司账户。改革后,股东可以根据需要缴付5万元或者1万元,甚至于暂不缴付,利于有创业愿望的投资者以最小的风险尽早开始创业试验。

  三是松开了手脚。原法律限定了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总额至少应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改革后,由股东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是摘下了紧箍咒。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率。

  五是大幅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革后,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成本大幅降低。

  (四)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是否还要对实缴资本进行监管?

  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

  (五)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否会出现大量 “一元钱办公司”、“皮包公司”的情形?是否会出现更多的企业经营恶意欺诈行为?

  社会上说的“一元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了。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从试点地区看,基本上现在大家对于办公司还是慎重的,信用体系还是比较好的,出现特别少的钱来办公司的情况是很少的,从试点的情况看基本是正常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认缴出资额不需要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额。实缴出资额需要一次缴纳全部的出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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