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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几个小时才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59:28 人浏览

导读: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出于侥幸,想要逃避责任的,是可能选择逃逸的。不过现在逃逸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基本上都是有监控的,逃逸行为会加重肇事者的处罚。所以,肇事逃逸几个小时才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出于侥幸,想要逃避责任的,是可能选择逃逸的。不过现在逃逸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基本上都是有监控的,逃逸行为会加重肇事者的处罚。所以,肇事逃逸几个小时才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肇事逃逸几个小时才算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会被视为交通事故逃逸,跟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是指以下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人证算证据吗

  证人证言属

  于证据,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将证人证言列为证据的一种。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三、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具体而言,对交通肇事案是否认定自首应作以下认定:

  (一)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典型的自首。

  (二)但肇事后虽然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但又因惧怕承担责任而逃逸,后被抓获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因为在这种情形下,肇事者的主观心理状态已经发生变化,不愿承担罪责而逃避法律制裁,客观行为也印证了其主观心态。

  (三)肇事者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但并未抢救伤者和财产,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自首,因为不管肇事者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他的行为确已使自己处于公安机关的掌控之下,只要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当认为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肇事逃逸几个小时才算”等相关法律知识。在交通事故中,要认定逃逸的是要看具体的行为,符合逃逸的就算逃逸,跟具体几个小时是关系不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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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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