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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果树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7 17:38:00 人浏览

导读:

果园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许多家庭都会利用果园种植果树,果树的种植和出售成为许多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那么征占果树补偿标准是什么?关于政府征用会给什么补偿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果园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许多家庭都会利用果园种植果树,果树的种植和出售成为许多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那么征占果树补偿标准是什么?关于政府征用会给什么补偿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征占果树补偿标准

  果园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果园占用农用地的征地补偿,可直接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亩数计算。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省自然资源部门的官网上是可以公开查询的。

  二是果园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果树的补偿,地方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一般在区分不同果树品种树干直径、树冠覆盖率、种植年限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每亩或者每株计算补偿。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定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是行政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存在着一个受案范围,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征占果树补偿标准的内容,用果园的补偿分别是果园农用地的补偿和果园里面的那些栽培的果树的补偿。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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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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