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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3 16:24:34 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有公诉案子也有自诉案子,有一审也有二审和再审,在程序上有普通程序也有简易程序,更有速裁程序,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在刑事案件中有公诉案子也有自诉案子,有一审也有二审和再审,在程序上有普通程序也有简易程序,更有速裁程序,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

  公诉的普通程序是: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二)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

  (四)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五)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另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

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

  二、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

  (一)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以下:

  1、接受委托

  2、审查管辖

  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

  (1)案件材料应当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2)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应当记明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并应注明案卷页数,证据材料形成的时间、地点及制作证据的人员。

  4、会见被告人:

  (1)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应当携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被告人专用证明和律师执业证。

  (2)律师会见被告人,事先应准备会见提纲。

  (3)律师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5、调查和收集证据:

  律师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证人不同意作证的,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其出庭作证。律师根据案件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时,律师可以参加。开庭前,律师应将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举证时将原件提交法庭。

  6、出庭准备:

  7、法庭调查:

  8、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经审判长许可,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在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律师发现有新的遗漏的事实、证据需要查证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9、休庭后工作:

  休庭后,律师应就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及时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辩护律师应尽快整理辩护意见;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三、刑事诉讼程序的阶段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一)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二)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三)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四)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案件的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检察院作为原告出庭应诉,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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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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