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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失职罪四个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8 11:41:4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要遵守本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不能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那么你知道国企失职罪四个要件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要遵守本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不能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那么你知道国企失职罪四个要件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国企失职罪四个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二、失职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如下:(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国企失职罪四个要件的相关内容,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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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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