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
导读:
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一般都是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这样才能通过鉴定的结果来进行相应的赔偿,所以我们也要了解具体的评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伤残赔偿标准为:
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的相关知识,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一共有十级,每个等级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清楚具体是哪个等级。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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