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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0 08:56:45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中止执行程序与终结执行程序,两者不能混淆,是有区别的,终结执行程序,是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了或者发生不可因素导致的终结。那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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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中止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终字第126____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二中民终字第126____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

  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江苏省涟水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北京,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相关内容,对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相关的知识内容,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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