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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3 12:47:16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刑事案件,很多时候对案件进行调查所花费的时间是非常多的,有的案件往往很难找到凶手,那么最新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刑事案件,很多时候对案件进行调查所花费的时间是非常多的,有的案件往往很难找到凶手,那么最新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最新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木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二、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

  特别关注: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3、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4、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特别关注:如果报案人、举报人等在法庭上作为证人出庭时,则不能对其姓名等保密。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

  如果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最新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相关内容,针对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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