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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9 08:17:32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法人代表对外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当时公司法人代表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那么,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人代表对外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当时公司法人代表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那么,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

  前法人无需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下面就由在本文一一介绍。

  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如下: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一);

  (四)虚假破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二);

  (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十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十五)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十九)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二十)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十一)逃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二十二)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二十三)洗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十四)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十五)票据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二十六)信用证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二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二十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二十九)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三十)假冒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十一)侵犯著作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三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三十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三十四)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三、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38条)。

  法定代表人制度是源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传统领导体制的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法人代表权制度。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通常情形下法人的正职负责人(如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一种。法人是是作为组织的企业,法律赋予其拟制的人格,但作为拟制的“人”(注意:通俗的理解:“法人不是人”,是指依法成立的组织),法人不具有自然人所有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借助一定的自然人完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法人与代理人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权源自法人的单方授权。而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法律关系,代表权是由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当然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法人代表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若法人变更了,要追究前法人代表的责任则要分而论之。一般而言就代表公司行使的职权行为,法人变更后就不能再向该前法人代表追究之前的责任,若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能够向其追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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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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