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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3:04:1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都会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酒后驾驶机动车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严重的会致人死亡,那么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都会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酒后驾驶机动车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严重的会致人死亡,那么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应该说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比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体现了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助的立法目的;同时又明确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二、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

  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不需要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样自己的责任确定才不会出错,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主动进行报警,减缓自己的责任追究,降低损失。

  三、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简要案情】

  去年5月23日下午,镜湖区某单位职工王某某驾驶一辆轿车载着同学赵某、章某某,到芜湖县湾沚镇参加同学聚会,晚间就餐时王某某饮用了2两白酒和1瓶啤酒。当日21时50分,王某某驾驶轿车载着同学赵某、章某某沿芜屯快速通道返回市区,途经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道路北侧的隔离花坛,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赵某和章某某受伤。

  【案例评析】

  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事故处理大队也因此认定王某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故处理大队依法作出罚款3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相关内容,酒后驾驶致人死亡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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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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