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股东出资证明书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14:39:11 人浏览

导读:

再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东出资采用出资认缴资本制,股权也是股东的一项权力。那么,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再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东出资采用出资认缴资本制,股权也是股东的一项权力。那么,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是不能出让股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吗

  现在公司设立实行认缴制,公司股东不需要完全出资,公司股东可以在出资期限届满之日前出资到位即可,所以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到位,也享有分红权。

  三、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怎么处理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应该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知识,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应该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