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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1 15:09:46 人浏览

导读:

土地都是国有的和集体所有的,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有一种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那么,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都是国有的和集体所有的,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有一种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那么,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

  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

 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 

  二、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

  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性质的土地是国家无偿让与使用的,多针对公益事业或国防外交需要,基于土地使用的无偿性,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之前,是不能抵押的。4、《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国土资发[20049号)“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有划拨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划拨土地在拆迁是有赔偿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划拨土地的时候没有付出成本,无偿划拨的拆迁的时候就没有赔偿,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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