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搞工伤鉴定
导读:
对于我国在进行工伤鉴定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员工的一些自身实际情况来进行申请,同时工伤鉴定认定表,他也是需要根据自己的职业因素来进行参考,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么搞工伤鉴定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一)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二)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证明
(三)《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四)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五)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六)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七)道路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的)
(八)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九)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么搞工伤鉴定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工伤鉴定认定程序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实际的报告来进行参考,是否需要本人到劳动保障局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手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今后,北京市职工如果发生工伤,可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58家工伤医疗服务机构中任选两家进行治疗。此次公布的58家工伤医疗机构中,共有三级医院24家、二
伤残鉴定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1.《人体轻微伤的
(1)单位职工因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