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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6:19:44 人浏览

导读:

故意伤害案件是一种刑事犯罪,对于故意伤害案件来说,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因为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比较轻微的话,会构成轻伤,如果比较严重的话,会构成重伤或者死亡。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故意伤害案件是一种刑事犯罪,对于故意伤害案件来说,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因为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比较轻微的话,会构成轻伤,如果比较严重的话,会构成重伤或者死亡。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

  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甲:“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

  4、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

  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

  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4、二轮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二、法律规定的三种缓刑考验期

  (一)、被判拘役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三)、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情节较轻;三是有悔罪表现;四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五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六是犯罪人不属于累犯;七是犯罪人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八是犯罪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正在怀孕或者已满75周岁,即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或者正在怀孕。

  三、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的相关知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存在故意伤害行为,是需要进行处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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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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