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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08:49:03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不是很互相信任的夫妻来说,去签订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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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 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

  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 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5、特别程序

  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 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三)出证和送达

  男女双方处于情侣关系的阶段,本来就是相互了解的一个过程,很多人在此期间觉得不合适的话也就分开了,很少有人,在谈恋爱阶段就要求跟对方去分割所谓的财产的。但是,情侣财产分割协议的写法跟普通的财产分割协议都一样,情侣之间自愿这样做的也并非必须要办理公证。

  二、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要公证吗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财产协议事关重大,常常有人会在事后反悔,不承认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果经过公证的话,此时该协议的效力会大大增强。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七)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八)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九)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的相关内容,在进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时候,最好是去公证处进行办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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