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
导读:
公司的成立需要投资者的支持,对于投资人,将给分配已成立公司的股份。公司股权的良好分配对公司的经营也至关重要。 股权分配的关键是什么,那么一个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可以由投资人共同均分,总占有85-75%以上,预留15%-25%的股份,在经营期间,表现优秀,适当在15-25%股份里面调整,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同意均可,经营后期,若其中一位投资人认为自己的付出比较大,调整股份会比较麻烦。
特点:
(一)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二)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三)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四)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此外,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一)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三)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刚刚创业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算;第三种,差异化分配股权。当然,平均分配以及个人独大,这两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法。
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一致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
第二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做虽然一个创业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话语权,往往容易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去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广益,企业很难做大。
第三种,创业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占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说,创业人数是在5个人以下的,那老大要占股51%以上,如果创业合伙人数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过51%。
综上所诉,小编主要给大家介绍了关于一个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的问题。股份可以由投资者平均分配,合计85-75%以上,保留15%-25%的股份,双方同意是可以接受的。在后期的操作中,则调整股份会比较麻烦。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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