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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多长时间才能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5 09:05:05 人浏览

导读:

转利一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及,专利转让的行为也十分常见。但是人们对于专利转让的具体公告时间还有所疑问。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专利转让多长时间才能公告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转利一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及,专利转让的行为也十分常见。但是人们对于专利转让的具体公告时间还有所疑问。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专利转让多长时间才能公告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专利转让多长时间才能公告

  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

  二、专利转让如何违约与索赔

  对转让方: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对受让方: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的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逾期二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三、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转让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转让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我们要知道的是,专利的转让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的,有一定的时间要求。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转让多长时间才能公告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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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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